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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警方严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近一个月查处210起

发布时间:2021-01-08 14:48:55 阅读: 来源:热水壶厂家

华龙网-新重庆客户端1月15日16时13分讯(记者 阙影)今(15)日,记者从警方获悉,近一个月以来,重庆公安机关查处非法生产、经营、储存烟花爆竹案件210起,收缴非法产品26166件,治安拘留65人。

1月7日,铜梁区人杨某(男,37岁)未依法办理危险物质运输许可证,雇佣吴某(铜梁区人,男,36岁)驾驶渝DJKXXX货车,从遂宁准备非法运输157余件烟花爆竹至铜梁销售,途经渝遂高速潼南服务区时被潼南区公安局查获。公安机关分别对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杨某、吴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5日、5日。

据介绍,临近春节,重庆市公安局联合多部门,从严监管烟花爆竹非法生产、经营、储存等各个环节,强化源头管控,严防烟花爆竹非法流入,查处非法运输80起。 同时,警方依法查处各类非法生产、经营、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,全市共查处非法销售36起、非法储存94起。

警方提醒市民,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2019年1月11日发布的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》(以下简称通告)规定,禁止在重庆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(含绕城高速公路),以及北碚区、江津区、合川区、永川区、南川区、綦江区、大足区、璧山区、铜梁区、潼南区、荣昌区、万盛经开区的城市建成区燃放烟花爆竹。

减少大气污染、改善城市环境、维护公共安全人人有责,希望广大市民认真遵守《条例》和《通告》要求,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,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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